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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李双江之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作者:程才 律师  时间:2011年09月09日

9月6日晚9点,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南门外,李双江15岁的儿子李天一与18岁的苏楠驾驶无照宝马和套牌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行驶时,与前方驾驶别克的彭先生一家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将彭先生头部打伤,被缝11针。事发后,此事在网上引起关注。我接受半岛晨报就李天一和苏楠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的采访 李天一行为不构成刑事责任
李双江赔钱是必须的
打人事件发生后,尽管李双江到医院看望了受害者,对方也对其道歉态度表示接受,但李天一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对此,本报记者昨日致电北京维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才,他表示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年仅15岁,其行为不构成刑事责任。但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相应的民事赔偿是免除不了的。
首先,律师程才认为,李天一的故意伤害或者寻衅滋事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给予治安处罚。根据该法第43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该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人的行为具体涉嫌何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还要具体分析。在公开报道中,警方是以涉嫌寻衅滋事进行审查的。同时,根据该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天一年满15周岁,但他态度比较嚣张,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 ”
其次,律师认为李天一的行为不涉嫌刑事犯罪,“因为他是未成年人,不具备《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应受刑事处罚情形。 ”另外,律师表示,不管李天一及另一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被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是免除不了的。受害人根据具体案情可选择采取协商、调解、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解决。“需要说明的是,李天一作为未成年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是由其监护人承担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另外,《刑法》规定,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
最后,律师认为李天一及奥迪车驾驶者应根据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无照驾驶、非法改装车辆、套牌、伪造车牌等行为均属于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给予二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另外,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行为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警方发现二人有上述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